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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吉林:强化政策功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按照财政部部署要求,吉林省从优化措施、强化机制入手,在支持中小企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不断提升政策落实效果,并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把握“三个关键”,持续发力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近年来,为构建政策功能完备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部署要求,吉林省从优化措施、强化机制入手,不断提升政策落实效果,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方面的举措和办法
  (一)破困局、解难题,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1.顶格落实政策。最大幅度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比例。指导采购人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2024年,吉林省计划将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比例提高至40%。过去三年,吉林省采购规模1397.38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4.89亿元,占采购规模的87.6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强化预算约束。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要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由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同时,将采购预算关键信息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强控,在采购项目执行环节有效落实。
  3. 提前公开信息。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除按规定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外,将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纳入公开内容,便于提前获知项目信息,做好充分准备,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强化督促考核。印发《关于公开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督促全省各级主管预算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坚持绩效导向,将公开情况纳入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政策落实的约束激励机制。
  (二)强约束、立导向,加大力度推广绿色产品
  1.推广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强化技术监管手段,优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设置,将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系统的需求管理环节,对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确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品目范围,设置系统控制,及时预警提示,强化政策落实。同时,加强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绿色环保产品管理,对满足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加挂标识并优先推送,鼓励预算单位积极采购。过去三年,吉林省绿色产品类采购总额74.21亿元,其中采购绿色产品金额71.82亿元,政府绿色产品采购金额占比为96.78%。
  2.推广新能源汽车采购。配合省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印发文件规范公务用车采购活动,要求全省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采购机要通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用车时,除因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要求采购人在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环节应当明确是否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非新能源汽车需要对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解释说明。过去三年,我省共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1211辆。
  3.推广绿色建材采购。全力支持长春市成功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城市。联合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制定印发《吉林省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及推广应用方案》,从省级层面推动政策落实。指导长春市编制了《长春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征集、批量集中采购和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大力发展装配式、智能化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扶持打造本地绿色建材企业及绿色建筑产业,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三)提站位、凝共识,集中力量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1.加强宣传引导。将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多场专题培训会、推进会,传达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提高预算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做好配套服务工作,指定专人、开通专线负责政策解答、业务指导,为预算单位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活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2.狠抓政策落实。督促指导各级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在“832”平台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定期调度预算单位采购预留份额和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和采购执行进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加强绩效管理,将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和执行情况纳入财政预算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政策约束。自“832”平台上线以来,我省预算单位累计采购农副产品4.06亿元。
  3.加强部门协同。会同农业农村、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长春销地仓,借助展销会、推介会平台宣传吉林脱贫地区特色农副产品。及时跟踪分析供应商推荐、产品检测、物流管理、品牌打造等相关工作实施进展及成效,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取得实效。
  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采购人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意识不强。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会增加采购成本,采购人主要关注履职责需要,一定程度上积极性不高。二是采购需求的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大部分政策落实仍集中在评审阶段,采购需求的源头管理弱化,政策执行刚性约束不强。三是政策执行外部条件差异较大。受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政府采购政策的统一执行面临困难。例如,吉林省冬季气温低且时间较长,导致新能源汽车电池的放电速率加快,增加了充电或换电的频率,且充电桩的普及度不高,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明显提高,公务出行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强。
  三、吉林省把握“三个关键”,持续发力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一)履行“关键责任”,细化落实举措
  充分发挥好省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中引领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本领,提高理解把握政策的能力,精准解读国家政策导向和具体要求。统筹全省政策落实安排,综合考虑各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及时跟进调度政策实施效果和问题反馈,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有效落实。
  (二)抓住“关键主体”,夯实政策责任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有赖于采购人的积极落实。加强对采购人的业务培训,帮助采购人全面深入理解政策精神和要求,提高重视程度,提升落实效果。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为政策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加大对预算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惩戒力度。
  (三)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需求管理
  采购需求管理是政府采购管理的前段环节,在需求编制环节嵌入政策要求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关键。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编制范本和风险控制审查范本,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新、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等政策嵌入需求管理范本文件,提高采购人文件编制能力,有效推动政府采购政策落地落实(本文为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蔡学伟在“中国政府采购年会暨建立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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