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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

浙江推动政采服务增值化改革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增值化改革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围绕拓展政府采购增值服务场景,提升政府采购增值服务力两大方面,启动15项改革试点,推动政府采购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

浙江省财政厅提出,2023年—2024年,要在全省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试点示范成果应用,推广运用远程异地开评标管理,线上履约验收,线上采购需求编制,网上超市商品规范化管理,政府采购档案电子化管理5项数字化改革试点示范成果,拓展政府采购增值服务场景。同时,还要聚力打造政府采购“一类事”场景,启动打造“中小企业政采清单(意向)”“中小企业政采清单”“中小企业政采清单(执行结果)”3张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清单,构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模型,创新政府采购线上集中裁决机制,探索长三角网上超市一体化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三随机”机制,优化政府采购商品供应链管理,创新政府采购“AI智能”服务,探索数据赋能采购绩效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智能监管,拓展政府采购业务电子化、结构化管理10项政府采购“一类事”改革试点,提升政府采购增值服务力。

其中,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方面,浙江省财政厅要求,动态构建全方位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指标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全覆盖。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的核查和动态监管,建立营商环境指标异常预警、整改、优化的工作闭环。应用评价结果推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代理机构执业能力建设。

针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浙江省财政厅明确,要健全受理、调查、调解、合议、决定等环节工作流程,建立省、市、县三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处理机制,扩大集中裁决覆盖面。建立健全线上处理裁决案件应用功能,健全一站式裁决服务体系,提升裁决效率,便利企业维权,推动裁决公正统一适用。

此外,浙江省财政厅还对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政府采购服务中的深度应用作了部署。其中提出,优化项目评审抽取方式,探索独立点位评审,创新建立项目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评审工位,场地资源云上贯通共享,打造评审项目、评审专家、评审工位“三随机”机制,实现评审质量和监管水平双向提升。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个维度,搭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库,提供“自主学习、投诉服务、服务回访、智能工单”应用,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智能服务质量提升,为采购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支撑。结合采购交易、行为数据,建立采购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升财政预算配置效率。围绕现有制度及实际采购需求,探索绩效指导方式,推进预算编制的经济性、效益型和效率性,精准编制采购需求,实现采购绩效提升。运用大数据归集检测等能力,实现对政府采购文件内容的电子化查验,重点审查项目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歧视性、指向性等情况,对于违规情况自动拦截。对供应商主体信息关系、响应内容进行智能查验。加强事前事中智能监管,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促进采购活动的公平性。探索实施政府采购业务要素模块化拆解,结合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功能,落实采购合同签订的电子化和结构化要求,进一步提升采购当事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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