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监管局坚持节约、规范、安全、绿色、择优、阳光原则,严把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采购监督等“三关”,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切实保障财政监管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严把采购预算关,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我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理念,把钱花在“刀刃”上,在采购预算安排环节,要求办公室认真摸清资产底数情况,在现有物资调剂或利旧情况下能够满足需求的尽量不安排采购预算。对确实无法调剂或利旧方式解决的必要采购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处室根据业务需要、资产存量等情况,认真编制采购预算申请。要求办公室严格依据资产配置数量标准、价格标准、使用年限标准、技术标准及其他标准,合理参照上限标准、区间标准、下线标准,严格审核论证需求处室提交的采购预算。在采购预算执行环节,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因特殊原因确需追加、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严把采购方式关,落实好“规范”采购要求。严格依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精准审核区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与部门自行采购项目。杜绝采购人员随意改变采购方式,重点关注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未实行公开招标,是否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等违规行为。
严把采购监督关,落实好“择优、阳光”采购要求。认真做好采购前论证、审核等具体工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询价择优等具体工作,杜绝采购中间承办人与供应商之间、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恶意串通”廉政风险问题。认真做好物资清点入库、兑现承诺服务以及余料管理等监督,压实履约验收环节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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