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采购措施,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服务,以政府采购服务转型发展为理念,从制定和执行“三个标准”提高采购质效,推动我市政府采购采购营商环境长久发展。
一、从制定政府采购工作标准着手,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成效
一是采购文件标准化制定。采购文件是规范采购行为、保障采购质量和合理使用采购资金的基初条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政采中心自成立以来,就采购方式和采购目录内34项采购内容编制了标准化的采购文件,在最初第一代标准文件的基础上,先后进行了4次修改和完善,形成第二代采购文件标准化文本,共制定6种采购方式和34项采购内容的标准化文件,为阳光采购做好基础保障。二是机构管理标准化制定。集中采购机构是依法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是保障阳光采购的具体采购机构。政采中心先后制定了机构管理规范、采购专员岗位规范、服务规范、廉洁廉政标准等5项内容,强化内控管理,保障采购项目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二、从制定集中采购流程标准着手,预防系统平台廉政风险,做到廉洁采购
一是规范系统平台功能,增强采购活动的组织水平。以功能完善、规范透明、安全高效为出发点,对岗位设置及权限、职责分工、流程设计、各主体职责和互动等内容,科学确定事权归属、授权关系等,制定了《集采平台功能规范标准》。二是规范系统平台流程,提高采购服务时效。以树立廉洁是政府采购生命线为根本理念,从采购委托、受理、文件制作、公告发布、开评标、结果公告发布、合同公示等采购活动的各环节,制定了《集采平台流程规范标准》。三是规范采购模板制作,提升采购质效。以高效服务为宗旨,建立采购需求模块、评分模块、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模块等内容,快速组合生成采购文件,制定了《集中采购模板制作规范标准化》、《集中采购标准化文件制作规范》。通过系列标准的制定,不断推进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让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活动“干干净净”,采购效率“节节提升”。
三、从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着手,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政府采购合同是确定采购人与供应商权利和义务关系最主要的依据,是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我中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会同有关部门研讨后,结合本地采购情况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类合同标准》、《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标准》和《政府采购工程类合同标准》。合同中详细明确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解决纠纷方式等,有效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不按约定时间发货、配送周期长、物品丢失、拖延验收、拖延付款、售后服务要求不清晰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合同履约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按合同履行,以“专业合规+安全易用+全流程运行”,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筑牢采购环节“最初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从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需求等多维度开展采购业务标准化的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服务,不断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专业的服务形象有力保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发展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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