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沁水县财政局聚焦工作难点,针对存在问题,巧用“加减乘除法”,答好“政府采购卷”,全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加”强夯实责任。沁水县财政局加强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从内部控制提升到全面控制,通过抓实事前、事中、事后、日常等四个环节,对政府采购进行全流程监管。一是事前抓源头防范风险。及时公布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单位做好采购需求调查论证,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二是事中抓交易促公平公正。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督促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实现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事后抓履约验收提绩效。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及时开展合同履约验收,开通投诉举报“直通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四是日常抓业务能力提升。有重点、精准化、多维度地组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采购人员业务素质。
“减”去交易流程。沁水县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从以前的以监督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政策指导为主。一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供应商现在只需使用一个CA证书,足不出户就能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二是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制度,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减免投标相关费用。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进一步降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四是缩短合同签订时间。要求采购人原则上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五是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账款。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最长不能超过30日。
“乘”出优质服务。沁水县财政局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抓手,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一是保障中小企业采购份额。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4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采取灵活形式,尽可能多地将采购份额预留给中小企业,确保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不低于年度预算采购总额的40%。今年1—10月,全县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达到78.77%。二是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和落实落细绿色采购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在采购需求中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者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采用阶梯递增不少于25%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支持。三是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明确在合同签订后向中小企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四是运用“832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截止到10月底,全县已提前完成2024年度预留份额采购任务。
“除”去采购风险。一是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截至目前,已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5起。二是严格净化“采购土壤”,抓实采购领域监管。今年对5家代理机构、19家预算单位、55个采购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配合参与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对30个预算单位的2023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彻底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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