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把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核心流程和关键节点,提出进一步优化完善举措,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重申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同时强调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需变更,应及时公告;明确需将原合同文本、补充合同文本在变更合同公告中一并公告。通过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打造信息亮化、大众监督、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提升公众对政府采购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二是聚焦压缩时限,提升采购效率。将合同签订时限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压缩至7个工作日。明确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同时鼓励采购人加快采购资金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聚焦采购流程,降低交易成本。积极推进龙子湖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从采购文件应免费提供电子版、加快完善电子化评标场所建设、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审工作等多维度入手,提升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水平,减少人为错误,缩短采购周期,减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
四是聚焦政采融资,深化政企银合作。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全链条、闭环式支持和配合供应商使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依托徽采云平台,拓宽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共享渠道,为供应商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政府采购与金融服务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吸引优质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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