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政采处)牢牢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要求,将严明纪律规矩同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采购工作中见行见效。
据了解,政采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从学习时间、学习框架、学习内容、阶段目标等几个方面进行明确,确保认真落实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等各项要求,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据悉,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政采处按照学习计划,每周组织学习并进行考核。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升温”,政采处还依托多种教育载体,“用活”各类资源,通过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组织党纪培训、交流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等,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理解运用中对照检视,增强学纪守纪的思想自觉,保证深学实学、入心践行。政采处还聚焦《条例》“六大纪律”,以纪律为准绳,以廉政为抓手,自觉对标对表,强化对纪律的敬畏之心。通过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政府采购“高风险”的特点及人员岗位职责从严提出廉政要求、组织处室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加强8小时以外监管等举措,持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深化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到6月底,政采处党纪学习教育进入自查自纠与实践应用阶段,一方面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并付诸实践。另一方面,要求党员干部以《条例》为戒尺,时时温习、日日精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据介绍,近两年来,政采处始终坚持以严要求和实举措促进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与采购工作结合,扎实打出党纪学习“组合拳”,稳步提升党员队伍“战斗力”,真正在学习和掌握、维护和执行党纪上见实效。据统计,两年来,政采处共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研讨活动1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10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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