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在省财政厅支持下,在全国率先推进以政府采购纠纷集中裁决为核心的行政裁决机制创新,通过四项举措为企业提供更加通畅的救济渠道。
一是探索省市区联动集中裁决。省市区三级财政部门联动开展集中裁决试点,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健全受理、调查、调解、合议、决定等环节工作流程,建立起省市区三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处理机制,裁决标准化、专业化有力提升。
二是建立多层级案件研判机制。对常规案件定期组织研讨,不断细化和统一判罚标准;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财政、律师、专家等多方会商,充分讨论形成共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使每个裁决在更广的地域和时间维度内都经得起推敲,有效维护市场规制统一。截止目前,没有一件裁决在复议中被变更或撤销。
三是强化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公职律师在裁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提高区县办案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发挥好律师团队的顾问作用。
四是突出调解机制作用。在裁决规程中明确设立“调解”环节。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等共同参与,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和法律意见,推动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近两年,全市投诉案件调解结案的比例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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