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2023年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三场召开,邀请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菏泽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菏泽市政府采购领域满意率位居全省前三名。
菏泽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新宇:“在政策功能上,对中小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5%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服务项目,价格评审优惠5%。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
在融资服务上,促进中标企业与金融机构“无缝隙”对接。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模式,中小微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可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截至目前,菏泽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1.3亿元,惠及企业126家。
邵新宇:“在诚信建设上,实现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推进政府采购‘清单式’管理,制定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加强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通过大数据手段,依托菏泽市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智能辅助排查和预警,畅通了监管渠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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