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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发布2024版集采目录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中国招标

近日,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集采目录(2024版)》),明确吉林省内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共包括17大类37个品目,且所列项目不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其中,办公设备9个品目,信息化设备、车辆各5个品目,机械设备1个品目,电气设备、信息数据类无形资产、维修和保养服务各2个品目,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安全服务、云计算服务、电信服务、保险服务、鉴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印刷和出版物服务各1个品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省和市(州)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县(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30万元,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
  《集采目录(2024版)》指出,各级预算单位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以及水、电、燃气、集中供热取暖费等有明确国家或地方统一收费标准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不执行分散采购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的项目。其中,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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