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赋予海南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日,海南省财政厅率先出招,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五度”入手,正式启动了海南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的“弯道超车”之旅。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深度”
海南省财政厅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措并举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减负。海南省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准入管理。明确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一般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提供相关承诺函。海南全面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明确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收,400万元以上项目鼓励不收的新政策;同时,海南叫停了项目采购中刚性的“挑错”应标要求,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文字表述等非实质性的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不得将形式上的轻微瑕疵列为投标无效条款。海南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明确依法确需变更的合同内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项目采购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或者总得分。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广度”
海南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以数字化赋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全线贯通。一方面,推行招投标文件全面电子化。规定自今年9月起,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全部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办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提供免费电子采购文件,不得强制要求供应商购买纸质采购文件和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方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文件发布、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全程在线,并积极扩大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范围。一方面,优化款项支付时效。支持供应商在线提交发票和查询付款信息。明确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理由延迟付款。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温度”
中小企业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是否切实享受到了政府采购的各项帮扶?为弄清这个问题,海南省财政厅特意举办了局长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的现实诉求和困惑。不仅如此,海南还不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制度,明确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该政策将延续至2025年底。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海南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跨度”
设置门槛、违规收退保证金、百般拖延付款时间……对采购人的诸如此类的违规行为,海南加大了清理力度。对各种违规设置供应商备选库、资格库、名录库;要求供应商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限制供应商缴纳提交保证金形式;超期退还保证金;推托支付采购资金等行为举起了政策“砍刀”。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力度”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责任到人,强化执行力度。海南明确采购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和采购需求管理机制;要加大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布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加强投标评审管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的,不能一注了之,必须阐明具体原因。除价格评审外,其他评审扣分的,评审专家应在评审报告中注明扣分分值、扣分理由和依据。
不仅如此,海南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开展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线履职互评;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培训指导;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约谈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执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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