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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

发布时间:2023-10-13 来源:黄冈日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进一步优化处理机制,保护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黄冈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系统性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的操作流程,制定印发《黄冈市优化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明确处理流程,打造“法治采购”。《规程》分为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两部分,质疑答复处理部分主要围绕质疑的提出、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环节具体流程进行明确,要求采购人、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标准化信息,并畅通在线质疑答复渠道。投诉处理部分主要围绕投诉的提起、初审、调查、处理决定等环节具体流程进行明确,并建立六大投诉受理渠道,进一步压实了政府采购活动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责任,维护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细化时间节点,打造“效能采购”。为保证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规程》详细规定了质疑提出、投诉补正、受理审查、调查取证、起草决定、送达文书、结果公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限要求。同时,财政部门、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该明确专人负责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充分压缩审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实施主体合法权益。

规范文本格式,打造“阳光采购”。按照质疑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要求,制定了《质疑函》《投诉书》《黄冈市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流程图》等常用文书模板和指引,明确相关文书的核心和重点内容,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处理质疑、投诉提供了一条龙流程模板,提高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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